歡享匯 | “連續勞務”與“一般勞務”的區別,基于稅法的解析與案例分析
時間: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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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發布了《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隨后稅務總局發布了2025年第15號和16號公告,對靈活用工平臺從業人員的收入性質和納稅方式作出新規定,將“連續性勞務”推向了輿論中心。到底“連續勞務”與“一般勞務”有什么不同?我們一圖教大家快速區別~
一、核心差異

二、計稅差異
1、一般勞務:
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

舉例:A先生6月和7月分別自A平臺企業取得勞務報酬所得7000元和7500元。A每個月需要預繳的稅款分別為:
6月:7000×(1-20%)×20%=1120元
7月:7500×(1-20%)×20%=1200元
合計需要預繳稅款2320元
2、連續勞務: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收入-累計費用-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費用,按累計收入乘以20%計算;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聯網平臺企業連續取得勞務報酬的月份數計算。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舉例:A先生6月和7月分別自A平臺企業取得勞務報酬所得7000元和7500元。A每個月需要預繳的稅款分別為:
6月:[7000×(1-20%)-5000]×3%=18元
7月:[(7000+7500)×(1-20%)-5000×2]×3%-18=30元
合計需要預繳稅款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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